-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吳淑珍, 趙玉柱, 簡水棉的化身 ( http://61-219-67-210.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982 )
作者︰test
作者︰test 桃園縣山區:復興鄉 復興鄉學校有:義盛國小、長興國小 羅浮國小 霞雲國小 巴崚國小 所以:光※國小和※光國小的正確答案,就請各位連連看囉!
作者︰test 如果你的指控屬實.......張校長有嚴重的行政疏失.........甚至有違法之虞喔 趕快向縣教師會指控........讓她的惡行公諸於世.......
作者︰test 首先強調 我不是為那位校長辯解 我只希望發言論者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我猜想 發這則言論的應該是老師吧 老師不應用這種似是而非的詞語 似有若無的方式來論述事情的狀況 因為 當事人不一定會上來這裡看 所以未必能對事情做說明 這樣就失去平衡的公平
對於第1項的說法 如果不是XYZ的說法有誤 我認為XYZ可能誤解經費的核銷流程 紅白帖子是不能貼在憑證上請款 而必須是謝卡或喪家給的收據才行 因此“帖子收走了, 禮金卻沒到” 不能說成該校長如... 不然 就是該校的主計在核銷時有問題了 這部分 審計室到學校查帳時一定會糾正的
對於第3項的說法 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全文請自行上網查閱〉 第14條 成績考核委員會完成初核,應報請校長覆核,校長對初核結果有不同意見 因此 依此來看 該校長是可交回復議,對復議結果仍不同意時,得變更之。 只是內部程序是否合乎公平正義 就得看當時他們的會議進行狀況才知 第16條教師成績考核經核定後,應由學校以書面通知受考核教師,並附記理由及不服者提起救濟之方法、期間、受理機關。平時考核之獎懲令亦應附記理由及不服者提起救濟之方法、期間、受理機關。前二項考核,應以原辦理學校為考核機關。但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前條第二項逕行改核時,以該機關為考核機關。因此 該名老師如對結果不服 自可依法提起救濟其他人就不必自認為是正義的使者 XYZ您只要告訴他 可循正常法律程序處理我想 縣教師會也應該十分樂意協助才對第19條 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教師執行委員會委員職務,以公假處理。對於教師之成績考核,應根據確切資料慎重辦理,辦理考核人員對考核過程應嚴守秘密,並不得遺漏舛錯,違者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其影響考核結果之正確性者,並得予以撤銷重核。 而“教師考績評審依規定要記名投票” 在條文中是沒有明文規定 只見“對考核過程應嚴守秘密” 之規範 不知其他學校如何運作 也不知是從何得知需記名投票 第5項的部分 個人覺得就有點不適切 為何要做如此的臆測或污衊 這不該是在這裡陳述的 比較像是政治的抹黑 其他部分 我想應由該校長自己說明 如真有違法情事 尤其採購方面 縣府不是有政風室 電話 3322783 他們一定歡迎您 具名 舉證 不然 只在這裡這樣說 無任何具體意義 並有毀謗之嫌 我還是必須說 在這裡大多數都是老師 可以就事論事 但請拿出您的立論依據與確切事實真相 再由所有人論辯 不要只丟出片面的敘述 這樣容易誤導 對大家都不公平 尤其 對當事人 老師 不是都這樣教學生的嗎?
作者︰test 張校長是一位很正直的人. 也許他也比較強勢. 但是他的出發點一定是好的. 我認識她.
作者︰test 回應樓上: 1.您說張校長的出發點一定是好的...... 請問,導師因為學生犯錯而打學生,若說成是為了學生好為出發點,在法庭上可以免罪嗎? 簡單說,不論張校長的出發點為何,他的行為只要涉及不法都必須被檢驗的。 2.不是您說張校長是好人而他就一定是好人,這全憑個人感覺而論是說不準的,是不能為其在行為上作任何的解釋的。
作者︰test 如發難者xyz所言 聽說這位校長的先生也是校長, 恰巧就調來離桃園縣教育局至山區的路中間 , 是否是聽到風聲後再跑到山區還來得及? 這點就不得而知了. 您說這像不像是簡水棉. 張校長的先生吳校長分派的學校是由教育局遴選後決定的,怎可做人身攻擊? 上網留言請具明事實好嗎?吳校長為什麼要跑?聽到什麼風聲?不然吳校長可以控告你的 xyz,你今天的訴求是什麼?主角是誰?無論張校長如何,這關吳校長屁事,只因為他們是夫妻嗎? 依xyz的邏輯,我應該也可以推論,並且八九不離十 xyz的父親殺死一隻蚊子, xyz一定會殺人, xyz的兒子一定是強姦犯 爽吧 身為一為人師,以這種心態去牽拖別人,腆為人師
作者︰test oh!my god!別激動,我覺得這段話並不是說吳校長的不是啊!應該是在討論那位什麼張校長才是吧!take easy,ok!
作者︰test 我覺得樓主好像背負著很多委屈 因為這個議題之前就吵過了 到現在還沒解決? 我想: 妳應該要有大智慧 努力把對學生最好的給學生就好了 讓山上的孩子有能力、有理想、有抱負 畢業後有競爭力 至於校長-------跟你比的話 她只是過客 可千萬別被她亂了妳的心 ----向山上的老師致敬-------
作者︰test 唉 看看吳校長在上湖國小時 臨走(調校)前還不忘將看不順眼的老師ㄧ軍 表現優秀考績卻硬生生被打四條二 張校長在山上的表現誰比@光和光@的老師清楚 別說已前張老師或張主任時認識的他 換位子換腦袋沒聽過啊 校長的所有行為都應被檢視 沒什麼好奇怪的
作者︰test 張春蕙當主任的時候 我見識過 她可厲害呢 是白色恐怖那種厲害啦
作者︰test 吳校長從上湖時代的校長個人網頁就很宗教,因為對宗教的執著, 是否個人個性上的執著,對很多事情的要求也會比較堅持。 在研習開會時遇過張校長,不苟言笑的她與同儕們的互動並不好。 校長的遴選,真的應該加入更多客觀的條件。 教育局發文請各校政治中立,在宗教方面,校長們是否也應淡化個人色彩。
作者︰test 要教育局發文 慢慢等吧 教育局只知道到各校招開記者會 享受鎂光燈 自我陶醉 想想教育局到底做了些什麼 責任往下推 功勞身上攬
作者︰test
作者︰test 回應樓上: 教育局的罄竹難書您想了解嗎?很簡單,請你把這個論壇裡的所有文章好好看完就知道了,還在裝傻啊!
作者︰test 我認為教育者應把薪火相傳的工作做好,而不是一直批評對方而不自我檢討, XYZ你指的校長我不認識,但你確指他是吳淑珍, ;趙玉柱, ;簡水棉的化身,我認 為你才是陳水扁的化身(有罪嗎?法律尚未定罪)但大家對他己不信任了,好好保 護你的言論不要造成其他老師對你的不信任,積非成??不要埋(種子)在自己身上 應自我努力教育好下一代並得到屬於自己的成果.........不小心點閱的旁觀者啟 後續......我覺的教師的論譠公約不落實應改進...你們為人師表應由小地方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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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支持樓上舉頭三尺有神明: XYZ應表明自己的身份,以接受社會大眾的檢驗,倘若此人原本即為心術不正之人,所言如何取信於有智慧的網上教師們,在網路上毀謗與公開毀謗無異,這種人枉為人師,應該被逐出教育界,教育局應處理的是這種降低桃園縣教師水準的個案。又倘若此人沒有問題,何必多此一舉,毀謗他人是須自行舉證,而非司法單位代查,看來XYZ並無實證,全為捏造,假設兩位校長如何如何,實為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待XYZ表明身份之後,大家也可以一起來假設他是精神有問題,教學不力的不適任教師,如此成何體統。
作者︰test To xyz 4. 購買樂器故意採購全台灣沒幾台的, 沒幾台價格才無從比價. 請問貴校採買何種樂器? 您說全台都沒幾台,因此無從比價, 要是在下找到十個以上的銷售地點, 並且post店家的地址和電話,以供查詢 , 為了表示您願意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您要不要去跳樓自殺來謝罪?!
作者︰test 這位"旁觀者" 你應該姓張或姓吳吧 要不然就像現在民進黨中的"蔡煌瑯""王世堅""游錫錕"這些奴才角色吧 別把現在政治中的常態回應方式拿來這裡用 禮義廉恥懂嘛
作者︰test 哇塞.........張校長吳校長親友團陣仗真不是蓋的......... 執政者的反撲真有如鋪天蓋地而來.......... 不要把人當傻瓜.......... 要不問問當地原住民不是更準......... 要人家公開身分......... 好讓這些既得利益者有對象迫害嗎....... 可恥..........可恥......... 要教育局處理........ 省省吧......... 他們恨不得你們這些人去鬥死.......
作者︰test 難怪貴校會如此紛亂, 連採買何種樂器都不敢說, 亦不敢負責, 唯一敢做之事即為造謠, 禮義廉恥? 像您這種人有資格說這四個字嗎? 答案為何,相信教師會網站上的教師們自有定見。 除此之外,在下可以告知您, 因您未表明身份, 別人儘管中傷您,無罪。 但您在文章中已明顯指出學校, 故己犯了公然毀謗之罪。 如果您還算是個人, 請您站出來以接受社會大眾的檢驗, 請勿再破壞桃園縣教師的名聲。
作者︰test XYZ你說的好像真的一樣 似乎也具體事證 所以 貪瀆部分 歡迎你告 你要查黑中心 好 我告訴你資料 1.高檢署網址:http://www.tph.moj.gov.tw 地址:10048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電話:(02)23713261. 2.政風室檢舉貪瀆專線電話:02)2382-2548 5.重大犯罪被害人申訴專線電話:(02)2314-0955 學校部份 歡迎你告 教育局 資料你應該清楚吧 你很不滿 沒關係 記得 具名 去告 快點去告 替教育界 替國家 除去你認為不適任的校長 不然 不要在這裡 不敢具名 亂吠一場
作者︰test XYZ 我想 你是錯!錯!錯! 你說 你的校長 "六位數字買的進口打擊樂器,全台沒幾人會擊奏" ,說出來 這到底是什麼樂器 這麼難 居然沒幾個人會 不說 我們怎麼知道 " 全台沒幾人會擊奏" 一錯也!
你說 "即使打學生耳光、打學生頭,也不會被責罵,年年列為績優教師" 也就是說 你們的學校至少分為兩派 所以 考績應該會有兩派的標準才對呀! 請為你是 "甲等" 還是"乙等" 還是你也只敢在這裡說大話 為求"甲等"不敢公開指明校長錯誤 表達你的理想的人? 然後在這裡鼓動大家 造成不明實際狀況的老師們也因此成為兩派的爭論 二錯也!
你說 "不相信想要試試看的人,歡迎自行請調來這個學校,自己來試看看" 據瞭解 該校長已經是第三年了 明年他就會任滿下山了吧 你叫別人上山 也無法與她共事 怎能清楚瞭解呢 ? 最後還是得聽你們這兩派的人各說各話 如何知道真相? 而且 山上老師異動頻繁 你們學校異動狀況在這兩年應該還好吧 提出你的數據來告訴大家 證明你們學校因為校長的因素而大變動 此外 你應該是X光的老師吧 為何光X的老師好像對她沒有意見 〈耶! 不要說你怎麼知道 光X對她沒意見 不相信的人 自己去問 光X 的老師和家長就會明白 〉 你們卻有如此大的問題 嗯 難以理解 是她的錯 還是你們本身就有問題 ? 三錯也
總而言之 前面的許多人已經提供你可以去告的單位資料 也告訴你把採購樂器的品名告訴大家 去幫你求證是否屬實 你就 大膽說出來 你是誰 否則 你以為你們學校只有幾個人 你們校長若真有心要查會不知道是誰嗎? 去年你們學校的事件 不就是如此 要不 怎會搞到離開的老師被考績乙等〈不就是在這裡 說黑道白 結果查出來又無具體事證的結果嗎〉
不要再當 " 藏鏡人" 了 出來吧!
作者︰test 昨晚才看到網路上的文章,感到十分震驚,因為我就是這所學校的考核委員, 根據相關條文,如果校長不滿意投票結果,可再投第二次; 如果校長還是不滿意第二次的投票結果,校長可以自行敘明理由給考績。 更何況我們從頭到尾只有投一次票,沒有投兩次 , 不記名是在會中一位委員自行提出,並非校長要求 以上所言屬實,若有造假,即刻辭去教職。 今年已經調到八德的XYZ,你敢為你的言論負起全責嗎? 你以前在山上毀謗我的部份,我都還沒有去告你呢! 我在山上帶班從沒收過班費,給小朋友的衣服文具鞋子早餐點心全部都是自己貼錢的, 四年下來,不知道在學生身上花了幾萬元 結果你是怎麼毀謗我的?!!!!! 三四年來,朋友總是說當作不知道沒聽到就好, 當是修養心性,所以我也懶得理你, 沒想到你一天到晚還是造謠生事, 自己的班級都不好好教,弄到家長想給孩子轉學, 你最好是繼續回,我一定會採取法律行動,讓司法為四年來委屈還我一個公道。 我還會把你做組長時的骯髒事那些證据拿去報案, 就連園遊會時,我問你那以前在學校代課的女朋友 她親口都說以前你收的作業簿錢沒有那種三十幾塊的 一年前,你也親耳聽到趙老師在問為何以前一本都收四十五,我卻跟她說只要三十五。 因為我懶得處理你的事,所以只淡淡地說"沒有,是三十五"。 甚至下學期我跟另一家更便宜的書局訂,才三十元。 你有資格說禮義廉恥嗎?你有嗎?你再講一句,我就去告你!!!! 我氣到調回台中都還在氣,跟你當同事是我過去四年最不幸的一件事。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在下認為應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才是, 教師會為他背書之前, 理當慎思, 否則連教師會的名聲都將蕩然無存。
作者︰test 大家在論壇上爭執也不是辦法 這位XYZ如果你不方便在網路上具名 建議你可以私下具名把資料提供給縣教師會 我們就會處理 把事情釐清 但是同樣的我也以相同的標準建議網站上的夥伴 如果要求他人具名 指控XYZ在×光時如何如何應也要具名 縣教師會不支持大家以不具名的方式謾罵或毀謗
作者︰test
作者︰test 我對自己所言負責,張某人,你敢嗎? 簿本費差價的事我曾在學校直接嗆過你,你應該還沒有忘記吧! 雖然你交接給我時,很多學期的簿本費收据都沒有,只剩下一些, 但上學期,我用僅存的雙方收据,已經把帳對出來了 結果如何,你心裡有數。 趙當著你的面在問我簿本費的事,我想你應該也是很難忘記才是... 我對山上的學生付出那麼多,你是怎麼毀謗我的?你的良心在哪裡?!!! 我等不及與你對簿公堂,求司法還我一個公道, 你最好祈禱我從現在開始每天心情都很好。
作者︰test
這位XYZ如果你不方便在網路上具名 建議你可以私下具名把資料提供給縣教師會
他為何可以不方便在網路上具名? 教師會這是在偏袒網路造謠生事者。
作者︰test
作者︰test 我想 你應該每天都會上來看吧 XYZ = 八德國小的張老師 現在的你 是否後悔 痛苦... 還是 你仍然執迷不悟 死不認錯 ? 三天 給你三天時間〈星期四前〉 如果不上來回應 將公佈你的真實姓名 讓所有人知道你的廬山真面目〈到教育局網頁就可以查出你的姓名〉 讓以後在這裡只知挑撥是非 不顧別人感受 不顧真理的人 知所進退
作者︰test
作者︰test 這位自許正義凜然 英明昭然 的XYZ〈八德國小的張老師〉 你再不現身出來說個明白 你的真實身分就快被公佈了〈還有一天〉 也請八德國小的老師們 如果您有上來看見 轉知貴校今年從 X光小學調職的他 說個分明吧 如果一時犯錯 上來到跟大家道個歉 也不必說出你的真實姓名 我想大家也不會追究 會原諒你的〈因為我們是老師是平凡人 也會犯錯〉 就怕你執迷不悟 死不認錯 那就... 不然 如果被陳潔誼老師誤會指認錯人而導致公佈非人 就不好意思了 想當立委揭弊的XYZ 想當水果日報記者的XYZ 想當數字週刊的XYZ 怎不見你之前的犀利 怎不見你之前的窮追猛打 欲致人於絕路 還要人上頭條新聞 現在 恭喜你 你快出名了 〈點閱人次快破1000〉
作者︰test 有人自詡網路法官 還要公佈自以為的嫌疑人 真是自我陶醉 在我看來反而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作者︰test
作者︰test 自以為是 =XYZ=調到八德國小的張老師=RT=被輔導教師=護國公 =老狐狸校長=路人甲=路人乙, 尖酸刻薄、目的,如出一轍,純屬臆測。到底是否同一人,網路警察查證即知曉。 假如是,表明毫無悔意。 </DIV>
作者︰test " 自以為是 " 如果你不是 XYZ 其他人 如果你不是 XYZ 想害他 你們就繼續發表偏激的言論吧!
沒有人願意背負著被批判的罪名 更沒有人可以隨意加罪於他人 網路的世界 不應成為毀謗他人者躲藏的工具 教師會的網站更不應成為極少數老師無的放矢 惡意重傷他人的幫兇 所以 XYZ 你還是自己出來說分明 不要再讓其他人為你而 "怒目相向" 想想之前被你毀謗的人的痛苦 唉 何苦!
作者︰test 奉勸網路上的朋友.不要惡言相向.就算得理也要饒人.積積德. 總是充滿恐嚇.激動. 毀謗別人.恐嚇威脅別人都不是老師應有作為吧. 拜託拜託.替老師多留點形象.別因為你們壞了大家的名聲
作者︰test 無聊的漫罵,有違法或違背教育人員規定相關的事實,就提告吧!
作者︰test 怎麼會這樣呢?有必要“怒目、惡言相向”嗎?措詞用語有需要這麼嚴苛嗎? 不管是那位校長或XYZ,如果真的那麼不適任,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 毀謗污衊、恐嚇威脅、詛咒謾罵的字眼都搬上來。會不會教壞囝仔大小? 被輔導老師:「…要教育局處理...省省吧...他們恨不得你們這些人去鬥死...」 <真的是這樣嗎??> 樂器通:「…您要不要去跳樓自殺來謝罪?!」 <你真的希望XYZ去跳樓自殺嗎?!> 舉頭三尺有神明:「…XYZ何時遭天譴都不知道。」 <XYZ的罪,有到必須遭天譴嗎?!> 考核委員:「….我等不及與你對簿公堂,求司法還我一個公道,你最好祈禱我從現在開始每天心情都很好。」 <…惡人害賢者。猶仰天而唾。唾不至天。還從己墮。…犯得著為這種事生氣傷身嗎?> 搓湯圓:「…現在也讓它嚐嚐被人背後捅一刀的感覺,只是我們慢慢的刺、慢慢的刺,不急不急‧」 <搓湯圓,應該…圓…才對呀!> 愛台灣:「….毀謗別人.恐嚇威脅別人 <說得好!>
作者︰test 網路的世界,不應成為毀謗他人者躲藏的工具。 我推:沒錯!沒錯! 教師會的網站更不應成為極少數老師無的放矢,惡意重傷他人的幫兇。 我推:也對!也對!所以啦~請大家不要糟蹋教師會啦~
作者︰test 支持桃園縣教師會,感受到你們的努力付出,尤其最近走出封閉的系統,做起了公益, 當出發點不是為了提昇教師的形象而做的,而是真正發自內心在做,可以對社會注入一股清流, 真心可以感動很多人,那股力量是無可限量的!相信台灣的教育生態環境會因此改變,恢復中國固有的儒家道德文化。
作者︰test xyz你這位老師可以為人師表嗎?不敢據名撿舉好像藏鏡人一樣躲在鏡後面只知是萬惡的禍魁,外人只知影不知何人也,善用人性的弱點擅表不實言論是教育界的庸者,有實力就考個校長讓其他人來考驗你,真金不怕火鍊像個漢子吧,不要像水中慢慢爬的?........哈哈............. 「教育論壇」歡迎各種與教育相關之意見、討論或詢問,若有任何涉及毀謗、人身攻擊或不法言論者,
作者︰test 如果--您曾是在三光國小服務過的老師 --或是現在還在三光國小服務---也許我們認識-----我是覺得不應該這樣說張校長--- 因為她並不是這樣的一個人---而且也沒像您說的這麼的誇張吧---我們同是在三光國小服務的人--為什麼要這樣呢?----- 如果--您是老師--我想在學校--好好的把學生教好----把自已份內的事做好----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test 在這言論廣場上 從去年開始 已經聽聞三光國小許多事 是是非非 不是身處其中的人 很難論斷 應該讓它過去了吧 更何況 多人已經離開(有退休的 調職的.....) 但有句話我想提出來供作大家思考一番 張校長...貴為一校之長 您可否胸懷大度 曾為師者 孰能無過 打了孩子就不是好老師嗎 上課因故未到 就不可能是好老師嗎 和您立場不同 就不可能是好老師嗎 請注意 我客氣的使用--就不可能 也就是低調的爭取可能的空間 拜讀您的辦學理念 其中您期許自己 期許優質的領導典範 高EQ 教育是能留在人心中的感動 是您走出泥沼 好好發揮的時機了 別再紅著眼追殺 尤其您過去的同事並未如此不堪 學校是校長的....校長前輩教悔過我門 我勸過我的朋友 也曾經是您的同事 他們 放下了 退休了 離開了 您的怒與恨也該放下了 別再追殺 不然 下次在網路上難堪的 絕對不只是曾經犯錯的 在這版上被追殺的朋友而已 可能被揭開的是東勢.華勛.....上湖... 都不是教育應該聚焦的進行式 請您深思
作者︰test 管理故事:仇人與恩人大學剛畢業的時候,某電視公司請我去主持個特別節目,那節目的導播看我文章不錯,又要我兼編劇。可是當節目做完,領酬勞的時候,導播不但不給我編劇費,還扣我一半的主持費。他把收據交給我說:“你簽收一千六,但我只能給你八百,因為節目透支了。” 我當時沒吭聲,照簽了,心想“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後來那導播又找我,我還 “照樣 ”幫他做了幾次。 最後一次,他沒扣我錢,變得對我很客氣,因為那時我被電視公司的新聞部看上, 一下子成為了電視記者兼新聞主播。 我們後來常在公司遇到,他每次笑得都有點尷尬。 我曾經想去告他一狀,可是正如高中那位同學所說,沒有他我能有今天嗎?如果我當初不忍下一口氣,又能繼續獲得主持的機會嗎? 機會是他給的,他是我的貴人,他已經知錯,我何必去報復呢? 後來我到了美國留學。 有一天,一位已經就業的同學對我抱怨他的美國老闆“吃”他,不但給他很少的薪水,而且故意拖延他的綠卡(美國居留權)申請。 我當時對他說:“這麼壞的老闆,不做也罷。但你豈能白幹了這麼久,總要多學一點,再跳槽,所以你要偷偷學。” 他聽了我的話,不但每天加班,留下來背那些商業文書的寫法。甚至連怎麼修理影印機,都跟在工人旁邊記筆記,以便有一天自己出去創業,能夠省點修理費。隔了半年,我問他是不是打算跳槽了?他居然一笑:“不用!我的老闆現在對我刮目相看,又升官,又加薪,而且綠卡也馬上下來了,老闆還問我為什麼態度一百八十度轉變,變得那麼積極呢?” 他心裏的不平不見了,他作了“報復”,只是換了一種方法,而且他自我檢討,當年其實是他自己不努力。 大概前五年吧!我遇到個有意思的事。 一位老友突然猛學算命,由生辰八字、紫薇鬥數、姓名學到占星術,沒一樣不研究。他學算命,當然不是覺得算命靈驗,而是想證明算命是騙人的東西。 原因是有一位非常著名的大師為他算命,算他活不到四十七,他發誓,非打爛那大師的招牌不可。 你猜怎樣? 他愈學愈怕,因為他發現自己算自己,也確實活不長。 這時候,他改了,他跑去做慈善,說“反正活不久了,好好運用剩下的歲月,做點有意義的事。”他很積極地投入,人人都說他變了,由一個焦躁勢利的小人,變成敦厚慈愛的君子。 不知不覺,他過了四十七、過了四十八,而今已經五十三,紅光滿面、生氣勃勃,比誰都活利健康。 “你可以去砸那大師的招牌了!”我有一天開他玩笑。 他眼一亮,回問我:“為什麼?”又笑笑:“要不是那人警告我,照我以前的個性,確實四十七歲非犯心臟病不可,他沒有不準啊!” 各位朋友!你喜歡逞強鬥狠嗎?你總是心有不平嗎?你有“此仇不報非君子”的憤恨嗎? 一點心得 你要知道,敵人、仇人,都可以激發你的潛能,成為你的貴人。 你也要知道,許多怨仇、不平,其實問題都出在你自己。 你更要知道,這世間最好的“報復”,就是運用那股不平之氣,使自己邁向成功,以那成功和“成功之後的胸懷”,對待你當年的敵人,且把敵人變成朋友。 當“冤冤相報何時了”的雙贏,能成為“相逢一笑泯恩仇”的雙贏。不是人生最大的成功嗎? 是不是:如果你是正確的,你的世界就是正確的?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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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給xyz三個建議 1直接上告教育局 2請教師會協助調查 3到精神科掛門診
作者︰test 給xyz三個建議 1 直接上告教育局,不要只會放話,傷人又傷己 2 請教師會協助調查,讓真相大白 3 到精神科求診,讓彼此身心獲得平靜或紓解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嗯~道歉總比被判刑好。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凡事無須自我貶抑 更不必自我吹捧 許多人以虛無的高道德來要求別人 卻不去談論現實理性的義理 就像古希臘羅馬時代談天性與靈性 宗教家自許神的子弟 來人間大談神的旨意 自己卻違反道德 背地裡做著 "凡人" 平常所做的 " 俗事 " 終究 還是被 " 凡人 " 所摒棄 回歸理性與現實的層面 因為 這才是真正 " 道德 " 的意涵
現實社會中 有許多加害人在做了驚世駭俗、殺人放火的不法事情後 卻在法庭上表現一付痛改前非的樣子 其意大多只為脫罪或減刑 結果 法官以" 確有悔意 從輕量刑 " 自以為宗教家或赦免者的姿態 給予加害者機會 卻不去同理被害人與其家屬的感受和痛楚 結果呢 ? 公平乎? 如果你我曾是被害人 你我又有多少原諒加害人的度量 ? 況且 每個人都不必更無須把自己的價值強諸於他人
論語憲問篇:「或曰:『以德報怨 ? 何如?』子曰:『何以報德 ?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孔子早已說明了「以德報怨」是不合乎人性 是矯情的 違反常理的 誰都不必以“高道德”的帽子去替別人加框
所以XYZ和三光校長 他們自己要為自己的過往負責〈只要有具體不法事證〉 XYZ〈八德國小的張老師〉也要為在這裡的言論負責 這才是公平正義社會該有的價值
作者︰test 給向陽 1.你怎知三光校長有錯?你有證據嗎?還是你是個只看到xyz不顧犯罪毀謗(連自己姓名都不敢講、也沒證據),就呆呆相信他的庸者呢?其實我們要看的是證據,就是把證據拿出來,其它廢話都別再多說。 2.”若有人毀謗攻擊我,我會反省己過,努力釋出善意把事情圓滿解決,雖有時事與願違,但求問心無愧,何需再回應出攻擊話語,打擊對方只有加深彼此的仇恨,把事情弄得更棘手,形成一個僵局,這是最大的輸家,輸在德字.”既然你都這麼說了,就公佈姓名讓大家毀謗吧!或許你應該去體會一下那種無故被栽贓、毀謗的滋味。 3.你如果如此有道德感、希望世界和平的話,該每天守在法庭,去請法官不要判那些殺人枉法人的罪才是。這已經不是道德的問題了,這是法律的問題,犯法就是犯法,xyz犯法證據確鑿,大家都看見了。 4.你要是真的如此道德感的話,為何不去叫那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的xyz張去自首投案?
作者︰test 對於校長及xyz,我在此致上深深歉意。 我非當事人,不明瞭事情的始末,沒有資格也不能妄下評論。 對不起,我錯了!請兩位原諒! 不過雙方在此地毀謗詛咒謾罵攻擊,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這是你們之間的私人恩怨,留給你們自己處理比較實際。 在此奉勸其他過路人,永遠不要捲入別人的是非圈中,沒完沒了。 不說是非,不聽是非,不傳是非,不參與是非,遠離是非! 我錯了!大錯特錯!我不該捲入這件私人恩怨是非當中!
作者︰test 給向陽 真的希望社會如你想的如此公平正義.放下屠刀 如果都要等到報應出現. 社會不知道要亂成什們樣子了 法律是要即時制裁毀謗傷害別人的人. 以免他去傷害更多的人 說不定受到教訓 他才學會什們是是非 贊成嗎 (例如一個學生有習慣性打人.說謊, 你是否要告訴那些無辜被打的學生說 沒關係你們要原諒他.包容他.為他著想 他會遭到報應的 哪天這個學生被縱容到任意殺人 而這個被殺的人剛好又是你的小孩 你是否會在你小孩的靈前向他懺悔 我以前應該去教化那位殺人的(壞人))? 如果你是張校長,你看到網路如此毀謗你 你能如此心平氣和嗎 請將心比心 請幫一個忙 幫忙查出 八德國小xyz張老師的尊姓大名好嗎 用你的慈悲為懷好好的開導他 如果不是他無的放矢製造糾紛 留言板會如此不堪嗎 開導禍源比開釋眾生更有價值 你覺得呢 向陽加油吧 我們都等著你伸張正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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