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們領時薪
也沒有可以領薪水不用上課的寒暑假
在台灣,多數家長的眼裡,自己的小孩是心肝寶貝,也是該被特別照顧的孩子。老師領薪水就是要包山包海包三餐,還要全年無休,24小時待命隨時候傳,否則就是不盡責的老師。
您所提的理論,在台灣根本是天方夜譚。
在美國,學生犯了嚴重的錯誤,學校可要求家長自行帶回管教或隔離在悔過室反省;台灣的家長想法卻是:我要工作,怎麼帶回管教?管教學生是老師的責任,憑什麼叫我帶回管教?
台灣和美國哪能相提並論!別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