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不應強迫新進教師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 Powered By BBSxp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桃育教源九十六年度第28期你不可不知 → 桃園縣政府不應強迫新進教師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發表一個新主題 回複文章您是本文章第 4838 個閱讀者  瀏覽上一篇主題 刷新本主題 瀏覽下一篇主題
 主題︰桃園縣政府不應強迫新進教師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適合印表機打印的版本  透過電子郵件發送此頁面  添加加到IE收藏夾  報告本文章 
superpower
雙魚座



嚙踝蕭蝛�曏��躰�肽𨯙��躰�肽𨯙嚙踝蕭���𨯙:�𣲷��㚁蕭嚙踝蕭嚙踢���
嚙踢坎嘥�辷蕭 嚙賭�嘥�辷蕭 ��躰�肽𨯙:2072
嚙踢ㄡ瘀蕭嚙賬��𨯙��躰�肽𨯙��𨥈蕭��琜蕭:191561
嚙質�����嘅蕭嚙踝蕭�𩣪�𥈡�訜嚙�:680
嚙賡�𤘪�梹蕭��躰腺嚙踝蕭�迚�𨯙��躰�肽𨯙��辷蕭:2005/9/1
嚙踝蕭��辷蕭 ��躰�肽𨯙��辷蕭 ��躰�肽𨯙:100
��躰部嚙踝蕭鈭朞�琜蕭憛朞𨯙��躰�肽𨯙:��躰腺�蹱�鈭𡁜�辷蕭
��躰陪�萄�躰�肽𨯙��辷蕭superpower��躰�肽𨯙��躰釭儮痹蕭嚙賬�𡄯蕭嚙質𨯙��躰�肽𨯙 ��躰陪嚙賢�躰�肽𨯙��躰�肽𨯙嚙賡�栞�嚙賡迚�𨯙嚙踝蕭���蕭嚙�superpower ��躰�肽𨯙��辷蕭superpower��躰�肽𨯙嚙賣䠋�𨯙��頩梢𥚕��躰�肽𨯙��辷蕭 ��躰�肽𨯙���𢤦嚙質�superpower��躰陪嚙踝蕭�𧒆䕘蕭嚙賢�躰腺嚙踝蕭�舚芾𨯙��躰�肽𨯙��躰�肽𨯙嚙踝蕭�鵐嚙踢�𪊶嚙賡�貉𨯙 ��躰陪嚙賢�躰�肽𨯙��躰腺嚙踝蕭��磰𨯙嚙踝蕭嚙踝蕭嚙�superpower 嚙踢�堒�躰盲�舚芾𨯙嚙踝蕭��𤏸𨯙�𢥫嚙賢�躰�頣蕭憿菔𨯙��辷蕭 嚙踝蕭��偦�矋蕭嚙賢�躰�肽𨯙嚙賭���躰�肽𨯙��躰郭嚙賭�𤏸𨯙�𢥫嚙賢�躰�頣蕭憿菔𨯙��辷蕭 ��躰�肽𨯙嚙賭���躰�肽𨯙��躰郭嚙賭�𤏸𨯙�𢥫嚙賢�躰�頣蕭憿菔𨯙��辷蕭No.1 

桃園縣政府不應強迫新進教師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文/政策研究

桃園縣政府明顯違反教育部相關規定,要求新進教師「應參加服務學校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我們不僅行文給桃園縣政府要求他改進,也行文給教育部告狀,希望教育部先凍結補助桃園縣96學年度辦理試辦教師專業評鑑的經費,俟其改善後再撥付。 

以下為本會行文教育部與桃園縣政府之內容

========================================================= 

●給教育部的公文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元化路14912F
傳  真:
03-2804752
電  話:
03-2804662
聯 絡 人:陳惠心,蘇俊叡

受文者:教育部國教司四科(承辦科)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813
發文字號:九十六縣教師字第115
附件:桃園縣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
主旨:有關 桃園縣政府「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規定新進教師「應參加服務學校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已明顯違反貴部相關規定,請 貴部先凍結補助桃園縣96學年度辦理試辦教師專業評鑑的經費,俟其改善後再撥付,以維護公平正義與法治秩序,請 查照。
說明:
ㄧ、依據「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之「五、辦理方式:(一)於自願原則下,採鼓勵學校申請試辦;試辦學校教師亦依自願方式辦理。」,故有關「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辦理方式,應以「自願」為原則。
二、經查「桃園縣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如附件)之「十一、附則:(五)合格教師經介聘後獲學校聘任者,在初聘及前二次續聘期間,應參加服務學校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三、本會質疑桃園縣政府利用新進教師求職心切之弱點,強行要求新進教師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明顯造成「強迫」之事實,嚴重違反 貴部要求「自願方式」辦理之原則。
四、有關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辦理方式, 貴部應立即要求桃園縣政府應按「自願方式」之原則方式辦理,並取消該簡章之規定,且要求桃園縣政府以「正式公文」函知所屬學校,取消該項規定。
五、請 貴部先凍結補助桃園縣96學年度辦理試辦教師專業評鑑的經費,俟其改善後再撥付,以維護公平正義與法治秩序。

正本:教育部國教司四科(承辦科)
副本:全國教師會、桃園縣政府、本會所屬會員學校、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

 ●給桃園縣政府的公文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元化路14912F
傳  真:
03-2804752
電  話:
03-2804662
聯 絡 人:陳惠心,蘇俊叡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813
發文字號:九十六縣教師字第114
附件:桃園縣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
主旨:有關 貴府「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規定新進教師「應參加服務學校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已明顯違反教育部相關規定,請貴府立即取消該規定並轉知各校,以維護法治秩序,請 查照。
說明:
ㄧ、依據「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之「五、辦理方式:(一)於自願原則下,採鼓勵學校申請試辦;試辦學校教師亦依自願方式辦理。」,故有關「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辦理方式,應以「自願」為原則,合先敘明。
二、經查「桃園縣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如附件)之「十一、附則:(五)合格教師經介聘後獲學校聘任者,在初聘及前二次續聘期間,應參加服務學校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三、綜上, 貴府於「桃園縣96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中規定新進之合格教師「經介聘後獲學校聘任者,在初聘及前二次續聘期間,應參加服務學校辦理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已造成「強迫」之事實,嚴重違反教育部要求「自願方式」辦理之原則。
四、有關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辦理方式, 貴府應遵守教育部之規定並立即取消該簡章之規定,且以「正式公文」函知各校,取消該項規定,以維護法治秩序。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全國教師會、本會所屬會員學校、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躰陪嚙踝蕭�𧒆䕘蕭頦肽𨯙��躰�肽𨯙���踎銣�2008/1/6 下午 03:44:35��躰�肽𨯙 IP嚙賢𢹸�𨯙嚙踝蕭隢對蕭���𨯙嚙踝蕭藂��𨯙
本主題共有 1 頁 [ 1 ] 收藏文章 | 取消收藏 | 返回頁首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Copyright 1998-2005 Yuzi.Net
Powered by BBSxp 5.16/Licence © 1998-2005
Script Execution Time:1343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