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8周 扣除周休二日8*2=16 返校日2天 實際休56-16-2=38
寒假3周 扣除周休二日3*2=6 春節4天 返校日1天 實際休21-6-4-1=10
寒暑假實際休38+10=48
各校寒暑假備課日及其他返校不一 若一年以8日計 則48-8=40
未兼任行政職務老師不管服務幾年,即使是新任未滿一年,大約都可以休40天
(以上算法可能因各校做法不同而略有差異)。
公務人員服務第二年起,每年可休假7日;第四年起14日;第七年起21日;第十年起28日;第十五年起30天 。
所以,老師第一年可比公務人員多休40天;第二、三年,每年多休33天,兩年計(40-7)*2=66天;第四、五、六年,每年多休26天,三年計(40-14)*3=78天;第七、八、九年,每年多休19天,三年計(40-21)*3=57天;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年,每年多休12天,五年計(40-28)*5=60天;第十五年起,每年多休40-30=10天,直到退休。
國民旅遊卡是公務人員才有的,老師既然不是公務人員,無法持有旅遊卡是正常的。
主管的加給是要擔任那個主管職務才有的,即使是公務人員,未擔任主管職務也是沒有加給的。
老師的工作與公務人員不同,對象是學生,上課時間是已排定的,老師請假時學生還是在那裡等著上課,老師非因公請假,找人代課自付鐘點費應不為過。
寒暑假沒有學生,讓老師不用到校,有休息的時間,這時間點也算恰當。公務人員服務的對象和時間並不像老師一樣,是早就已經排定的,所以沒有像老師的代課問題。
每個位置都有它的好與不好,只強調自己不好的一面或只強調別人好的一面,都是以偏蓋全;只因團體中有部分不好的份子就將一船人打翻,也是要不得;將不同性質的工作拿來相提並論,更是不恰當。
用正確的心態面對,來了,就好好做,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