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style="OVERFLOW: auto; WIDTH: 820px">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新聞稿
新明國小學校營養午餐頻出包,疑有不法利益,盼司法調查!
繼日前新北市爆發學校營養午餐弊案,多名校長與廠商遭搜索及收押,震撼全國教育界,桃園縣新明國小營養午餐也出現問題,經該校家長向本會投訴並提供相關資料,本會今日備妥相關資料與證據,至桃園地檢署遞告發狀,請求司法調查其中是否有「不法之利益」?是否也有「人頭回扣」?以為維護學子「食」的安全與權益!
以下為新明國小相關午餐問題:
●席開三桌,新明國小校長帶領行政人員與午餐承包商,上班時間中午飲宴,廠商並逐桌詢問:「這樣招待滿意嗎?
◎100年1月20日(星期四),中午,新明國小午餐承包商(軒泰公司)於中壢市民族路「鄉親鵝肉店」,席開三桌,除了新明國小校長帶領行政人員外,午餐承包商(軒泰公司)鍾總經理、簡經理、徐經理列席,鍾總經理席間並逐桌詢問:「這樣招待滿意嗎?」
當日為星期四,校方行政人員為上班日,中午怎可飲宴喝酒?午餐承包商怎可毫不避諱,大肆宴請校方人員?午餐承包商檯面上可以毫不避諱,大肆宴請校方人員,那檯面下呢 ?
事後經教育局4月21日調查,會勘紀錄證實:「100年1月20日聚餐乙案,初查餐費仍由校長特支費支付,相關參加人員亦有公出登記,惟餐敘中有飲酒之情事與規定未符,本項請學校檢討改進。」【疑點一】惟席間午餐承包商亦參予,費用由校長特支費支付有誰會相信?
【疑點二】鄉親鵝肉餐廳老闆與校方體育組長從小同學,校方也常在此處聚餐,要事後補開收據是很容易的,請假是否為事發被調查才補程序?每學期結業日都有相同餐會,已行之有年,全校教職員皆知,可以訪查全校教職員是否每學期皆有相同餐會?以前有任何請假紀錄嗎?可到人事室查詢請假建檔日期及以往是否有請假紀錄?外出飲宴喝酒後再回校上班,飲宴期間學校唱空城這是怎樣的學校?那全國機關學校可否比照辦理?被檢舉查到再請檢討改進即可,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是否一再包庇?此明顯瀆職及圖利廠商,教育局還只是請"學校檢討改進",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恐怕是在包庇校方?
●新明國小學校營養午餐出現「食材驗收品質不良」之次數頻繁!
◎99年4月2日-出現問題豬肉,肉色發黑,顏色呈暗褐色,品質明顯不良。(如照片)
◎99年4月-出現問題菠菜,大量葉片出現不正常黃葉及斑點,疑似病變。(如照片)
◎99年5月25日-出現問題豬肉,乾癟無彈性,顏色呈暗褐色,深色血塊,鮮度明顯不佳。(如照片)
◎99年12月-出現腐爛蕃茄,果皮發霉、腐爛。(如照片)
◎100年3月4日-出現問題豬肉,肉色發黑,顏色呈暗褐色,品質明顯不良。(如照片)
●招標過程有疑義!
100學年度新明國小午餐重新招標,採"最有利標"方式決標,所謂最「有利標」就是對有心運作人士最有利!
【疑點一】審議委員是如何產生的? 審議委員資格為何? 審議委員有否接受指示要投給特定廠商?校長張榮源及家長會長徐維鴻有無在開標之前與投標廠商聯絡?
【疑點二】午餐招標八月中旬開標,但在八月初有哪些廠商會投標尚不得而知的情況下,家長會代表3席就已經知道會投給「吉元食品有限公司」!
【疑點三】事後證實,新明國小之營養午餐得標廠商即為「吉元食品有限公司」,司法單位應該訪查審議委員及調閱開標審議資料,看是否有不法情事?是否真的公平?校方及家長會長是否支持特定廠商?
【疑點四】新明國小今年度(100學年度)開學第一天(8月30日)供餐即嚴重出狀況,新承包商之承接能力遭質疑!全校2,200名學童在教室乾等午餐達近55分鐘,遲至13:00才開始用餐!
後經家長檢舉,桃園縣政府調查結果僅是:「..因該廠商招聘之廚工對送餐流程不熟練,.. 因條文無「延遲送餐」之記點罰則,委由總務處研擬修訂補充罰則,…開學連續兩天幼稚園少一道青菜。本案為廠商疏失,嚴重影響幼稚園師生用餐權益,依合約罰則記一點並罰款3000元。」
●校外教學餐點,偷斤減兩,其中價差是否有不法圖利?
◎100年3月8日,戶外教學依照合約應供45元之餐點(合約影本如附件),但只供兩個統一麵包,市價三十元(進價約十六元)如附相片,若非經家長抓包,其中每人將近30元的金額價差,恐有不法圖利!(此校外教學餐點,後經家長會會長徐維鴻抗議才於3月14日補發一個布丁。輔導會長周江彬於3月16日校務會議中再次抗議,才於3月21日再補發一小瓶葡萄汁。)
【疑點】校方為何不照採購合約行事?食材短缺是有罰責規訂,延宕一個多月,在校內會議提出也毫無用處,校長及總務人員怎麼從不知維護學童權益?他們是領政府的薪水還是廠商的?
●未依約要求午餐承包商,新明國小校長有圖利廠商之嫌!
午餐承包廠依慣例會提供慶生蛋糕給各班學童,但在99年9月校長並未徵詢家長會意見即通知午餐承包廠不需提供慶生蛋糕,經家長會執行長葉金山抗議才恢復供應慶生蛋糕。有圖利午餐承包商之嫌。合約影本如附件。
●不爆不理,報了才理!
◎99年12月07日,腐爛蕃茄問題如附相片,這些蕃茄已發到個班,經班上老師反應,才有相片存檔於家長會及校方電腦,但因未見報,所以延宕近半年才給予懲處。
◎100年3月16日,新明國小家長會執行長葉金山於校務會議中,將問題肉品相片公布給全校教職員傳閱,也沒有任何積極作為,校方就想用拖延方式,淡化處理。不知維護學童的健康。相似之問題肉品亦發生九十九年三、四月間,但因是週五來不及連絡送驗,先將問題肉品冰存校方廚房,但很湊巧週六、日冰箱壞掉,死無對證。有誰願意花錢買如相片的問題肉品?如讓小學童吃了問題肉品,健康出問題,誰該負責?請問哪一位家長會願意自已的小孩吃這樣的肉品?
◎100年4月12日下午,投訴家長透過縣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徐盛永直接面交縣長更多今年及去年午餐食材問題相片,未見下文。
◎100年4月17日,新明國小家長向馬英九總統檢舉桃園縣立新明國小午餐弊案:【問題豬肉校長公然說謊 縣長及教育局疑似包庇】
◎ 100年4月21日,經總統府函轉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回復處理結果,完全是避重就輕,官官相護。
◎
●食材品質不佳,午餐承包商其實知情,每日受害學童不計其數!
新明國小廚房供應新明國小及中平國小共約3800份餐。午餐供應商軒泰食品4/13函覆中說明 ”CAS廠商或多或少會參雜等級較差之肉品混充高價肉品” 顯示軒泰知情,軒泰如何驗收是軒泰自己的責任,家長相信政府認可的CAS肉品有錯嗎?”淤血清除不全”可以以CAS 肉品上架販賣嗎?CAS廠商可以做這種事嗎?如政府認證合格CAS廠商也在偷天換日,那CAS又出了什麼事?又是官商勾結的戲碼?如有不被收買的相關單位突擊檢查午餐功應商之肉品倉庫,保證可以查獲很多如相片的問題肉品。軒泰函中亦提及供應60幾所學校,那每日有數萬名學童會食用到問題肉品,這該怎麼辦?
●午餐供應商很有背景!
午餐供應商軒泰食品公司負責人王派順,據聞有位弟弟王派然曾任縣議會前機要秘書,投訴家長合理懷疑午餐供應商背後還有兩黨立委及議員暗股或撐腰,4月12日直接面交縣長午餐食材問題相片,卻無下文,投訴家長要問:連縣長都如此,請問我們小老百姓該怎麼辦?
營養午餐本是政府的一項德政,如今淪為校方,政治人物謀利的工具,總統府僅將家長的檢舉函轉請縣教育局辦理,是請小偷去抓小偷,當然沒事。午餐是每日要吃的,牽涉到龐大的利益,疑有議員及立委介入!
以上所舉皆有明確的人事地物,也有相關文件佐證,並非空穴來風。馬總統曾說過”家醜不必怕外揚”,這樣的弊案是要私了還是應該攤開來檢驗?我們的「學校校長」到底怎麼了?
刑法第131條之「圖利罪」,在構成要件中指的是對於公務員本身主管或監督之職務上,而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並因而獲得利益者,所以我們要求徹查不法!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100.11.03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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