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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二屆第三次定期理事會議紀錄

 

    間:中華民國10386(星期三,下午130330

    點:平鎮市社教館2F老人會館平鎮市環南路三段88

    席:彭如玉理事長

    錄:陳惠心秘書

出席人員:彭如玉、劉慧玲莊景旭高孟琳、賴韻如、蘇俊叡江建新高敏俊、周文壕、陳俊

          、林奕均強美蘭、章兆雷、方雍仁、梁立鑑、劉曙霞、黃幸惠、羅唐泰、林怡君

          黃茄峰、陳俊志

請假人員:邱儷萍、李自強、侯振輝、張玉玲、葉美城、熊書顯

列席人員:柯文媜、朱春玉、羅焜榮、王英倩、陳惠心、邱芳穎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四、確認議程

五、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二屆第二次定期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一,P.4-7﹝通過﹞

    第二屆第二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二,P.8﹝通過﹞

六、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1036月至7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三(P.9-11) ﹝通過﹞

    ◆依據本會章程任務《與國內外各工會組織、公民團體合作,推動社會及教育改革。》,請各位理事協助登記與桃園在地聯盟合作之「議會監督觀察登記排班表」。﹝通過﹞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會員代表大會授權案

  由:成立選舉因應小組7人處理有關本(103)年年底選舉(七合一選舉),本會教育合作夥伴與推薦相關事

        宜。

  明:1.依據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辦理。

 2.檢討、檢視上次本會推薦議員之表現(含議會質詢狀況),另根據候選人對本會的配合與

   支持,提出本會之教育訴求,徵詢候選人回應或簽署,作為是否推薦之依據,並利用各

   種方式向會員或社會大眾推薦關心教育議題的優質候選人。

        3.本會仍然持續教育議題不能在選舉程序中失聲,應提早規劃教育合作夥伴與推薦相關事

          宜,提出本會教育訴求,徵詢候選人回應或簽署。

        4.不排除可與其他團體合作推薦。

  法:請推薦。

  議:通過,選舉因應小組成員-彭如玉老師(山豐國小)、劉慧玲老師(光明國小)、邱儷萍老師

        (南興國小)、莊景旭老師(龍岡國中)、高孟琳老師(內壢高中)、李自強老師(義興國小)

        侯振輝老師(新明國小);工作小組成員-勞資關係部主任田奇峯、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王

        英倩。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長

  由:聘任本會第二屆顧問名單

  明:1.依據本會章程「第三十一條凡認同本會宗旨,並於各領域表現傑出之非本會會員之社

          會人士,得經理事會決議後聘為顧問。」

        2.第一波建議名單如夾頁。

  法:請通過。

  議:通過本會第二屆顧問名單第一波建議名單:

        毛振飛  前理事長桃園縣產業總工會

        姚光祖  秘書長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

        莊福凱  理事長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

        潘忠政  理事長  桃園在地聯盟

        朱維立  執行長  自主工聯

        陳德亮  監察長  自主工聯

        張緒中  理事長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

        邱清銜  律師    松鼎律師聯合律師事務所

        蔡惠子  律師    勝達法律事務所

        李漢中  律師    永嘉法律事務所

        林垕君  律師    旭婷聯合法律事務所

        楊麗環  立委    立法院

        孫大千  立委    立法院

        陳學聖  立委    立法院

        鄭麗君  立委    立法院

        呂玉玲  立委    立法院。

 

 

提案三

提案人:總幹事

  由:本會2014年「陽光、親子928」活動案。

  明:1.甲案為登山健行活動,活動地點蘆竹鄉五酒桶山。

        2.乙案為騎自行車活動,活動地點大溪、三坑老街。

        3.計畫如附件四P.12-17

  法:請討論。

  議:1.通過辦理活動,經費在250,000元內做統籌處理,活動經費由「928活動費」項下支應

        2.活動地點、辦理形式,計劃相關細節授權常務理事會修正之。

 

 

提案四

提案人:總幹事

  由:本會104年度會費優惠方案,請審議。

  明:1.參考103年度【會費大省】方案,將新進會員、初任會員的優惠整併。

        2.104年度【會費大省2】,方案如下列

 

忠實會員

【續繳禮】

新進會員

【歡迎禮】

代理代課教師

【贈送禮】

入會費

      0

    1200   800

2400  800(送職業工會)

經常會費

1200

       1200

2400  1200(送職業工會)

優惠說明

200元禮券

1.入會費折400

2.103年會員資格

3.103年福利小手

 

加入本會立即加贈桃園縣職業工會會員資格,以解決寒、暑假時,勞健保中斷不知道要向誰投保的問題

合計

1200

2000

  法:請討論。

  議:1.通過。

        2.禮券廠家選擇授權常務理事會洽談訪價處理。

 

 

提案五

提案人:總幹事

  由:本會員工旅遊補助案,請審議。

  明:1.依據本會103.6.19.第二屆第二次定期理事會決議。

        2.原第八條 同仁各項旅遊活動未辦有旅遊平安保險者不得申請旅遊補助,經討論後擬刪

          (如附件五,P.18-19)。

        3.投保旅遊平安保險為個人意願,且個人使用之信用卡,如刷卡購買機票、車票,銀行多

          以提供額外的旅平險,實無重複之必要。

  法:請討論。

  議:修正後通過。

 

 

提案六

提案人:理事長

  由:第二屆出納及會計人選案

  明:依據本會章程辦理,提名陳惠心秘書擔任出納及邱芳穎秘書擔任會計

  法:請同意。

  議:通過。

 

 

提案七

提案人:中央政策聯絡部

  由:更改本會章程有關「幼稚園」之名稱為「幼兒園」。

  明:1.配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相關改制作業所做之文字修正:「幼稚」應改為「幼兒」。

        2.須配合修改之條文臚列如下:

第八條

本會會員分為下列三種:

一、一般會員:凡本會組織區域內之各級公私立學校(含附設幼園)、縣立幼園所屬編制內之專任教師及非依公務人員任用 

法之職員工,均得申請加入。

第二十條

本會票選理事及監事選舉,均由會員代表大會就本會會員中選任之。

大專院校教育人員或私立幼園教育人員之會員人數達二百人以上,各保障理事一名。

本會選任理事及監事之選舉及罷免辦法,由會員代表大會議決訂定之。

  法:請通過。

  議:通過,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審議

 

 

提案八

提案人:福利推廣部

  由:請審議福利廠商與本會簽署之合作合約內容。

  明:1.特約廠商合約書、優惠內容及營利事業登記証或相關証明請見原始附件夾。

        2.簡要整理(如附件六,P.20-22)

  法:請審議。

  議:通過。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發表時間︰2014/9/4 上午 10:44:49  IP︰已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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