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事件
2003年3月3日,記者范立達接獲調查局人員投訴,報導紅十字會內部各支會有挪用經費的情形。各支會留用50%經費中,有20%充當經募人員的車馬費或獎金,其餘30%則以各種名義報銷。經報導後,引起社會輿論壓力,當時秘書長陳長文宣布停止紅十字義賣活動,連同紅十字會義賣郵票也停止在學校中發售募款。
2005年,《蘋果日報》報導,郝龍斌擔任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秘書長時,月薪高達12萬。他同時安插了四名秘書,月薪約為四萬至六萬。投訴人指出,其他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起薪約為二萬。與其他三名出身軍方的工作人員,此八人領走每年領近千萬元薪資,為紅十字會每年人事支出的半數。郝龍斌坦承此事,但指出一切合法。
2009年,台北市議員簡余晏議會質詢時指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將北市府捐出的九二一震災款項用於中國川震重建。另也曾遭質疑於民眾捐款中收取行政費用與15%傭金,與捐款流向不明。但內政部指出,一切合法。
2011年,媒體報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為日本震災募得超過17億元新台幣捐款,但至三月底為止,只撥出4億4千250萬元給日本,引起質疑。紅十字會副秘書長林秀芬保證捐款都會用於日本災民,只是分階段撥款,一切基於專業考量,並未違法。而後,網友找出當時的募款海報,上面已經寫明會「轉贈零時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