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公益救助基金申請表
編號:
申請人姓名 | | 身份證 字號 | | 申請 日期 | |
所屬學校 班 級 | _______________ 年 班 | 學校 地址 | □ □□ |
監護人姓名 | | 身份證 字號 | | 聯絡 電話 | |
監護人簽章 | | 監護人地址 | □ □□ |
代申請教師 | | 聯絡 電話 | (請填行動電話方便連絡) | 會員卡號 碼 | |
急難事由:(※需附證明文件) |
家中經濟狀況:(重要,請務必詳加描述,尤其急難事由所衍生的賠償或撫卹等) |
學校支會(長)核(簽)章 | | 桃園市 教育產業工會 核 章 | | 核准金額 | |
核准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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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代學生申請時才需詳填監護人、班級、代申請教師等欄。本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影印
※申請說明
1、請務必填寫代申請老師聯絡電話,以便您的申請表格有遺漏時能在最快時間聯絡到您。
2、請附證明文件,除證明關係之戶口名簿影本或謄本外,另因申請事由不同,所需附文件如下:
(1)重大傷病需附病歷影本。
(2)死亡需附死亡證明。
(3)其他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等)
以上文件備妥寄至桃園市教教育產業工會即可。
3、本基金補助對象為本會會員或會員之學生,其家中遭逢重大變故造成家庭經濟困頓陷於急難者。
家中遭逢重大變故者皆需慰問,但不一定皆需慰問救助金。
4、救助金由本會專人送達。
5、如有疑問請與本會聯絡。Tel:(03)4583860,Fax:(03)458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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