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報告】桃園市105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第1次會議記錄
本會發言重點整理:
1.各校於新生報到確定班級數後,清查教師缺額。因缺額數、校數皆與第1次介聘時有所差異,本會主張應於6/13第二次介聘前,開放介聘教師重新填選志願序。
2.據了解,迴龍國中小常交通不便利,但卻沒有列入本市偏遠地區學校。認定學校位置是否屬偏遠的依據為何?又認定的權責屬教育部?還是教育局?
3.去年(104年)介聘會議上修正了「桃園市國民中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第1點。修正後條文為「……前曾因減班介聘現職之教師,自該介聘學年度起三學年內不得再列為超額教師,但本人願意者不在此限。」各校提報超額教師已迫在眉睫,新的超額教師實施要點卻沒給學校,這要學校如何遵循?
4.現已無主任介聘作業,本市「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積分審查注意事項」第5點,應予刪除,以臻符實。
案由二:有關本市「105年辦理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草案)」一案(如附件4,P.10-12),提請討論。
說明:如案由。
本會具體建議,在6/7公告缺額數後,6/13第2次介聘前,應開放教師重新選填志願序,保障參與介聘教師之權益。因第1次介聘作業時,教師之積分已然確定,並無涉及重新審查之理,重填志願序,目的在於提高介聘成功率。
決議:經校長們舉手表決,否決【6/13第2次介聘前,應開放教師重新選填志願序】,原案由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