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函覆:「空白課程」即為「彈性教學節數」,屬於正式課程,定當安排教師授課
教育部部長民意信箱也回函囉!有關空白課程及意外責任歸屬問題
文/政策研究
本會依據會員學校反應,本縣縣內國民中學之學校行政人員往往將「空白課程」當成「自習課」便宜行事,到底算不算授課節數?學生依但發生事情的責任由誰負責?這些都必須釐清。
在此轉知桃園縣政府的回函,『空白課程』即為一般所稱之『彈性教學節數』,係包含於學習總節數內屬於正式課程,定當安排教師授課。所以各校不可以再將空白課程當成自習課便宜行事了,該堂課也應該算是正式課程,也應該算入老師的授課時間,更不能為了便宜行事「吃導師的豆腐」,成為導師的負擔!
另教育部也回覆了,無論是否屬於學生的學習總總節數,都應該安排負責的教師,學生學習節數之安排係屬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權責。
看來,學校如果想用自習課搪塞,沒有安排負責老師,都是不對的。
在此提醒各校教師會應督促學校之課發會正常運作,本會亦於去年11月發文各校教師會提醒學校教師會應派出代表參加的會議,請老師們注意!若有學校仍執意不改,歡迎向本會反應。
在此轉貼本會政策研究組蘇俊叡老師詢問教育部的相關訊息。
會會員若有上述相關權益及責任釐清之爭議者,請與本會聯繫,本會將提供必要之協助。
================================================================================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F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陳惠心、蘇俊叡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九十七縣教師字第034號
附件:一、桃園縣教師會函:九十七縣教師字第010號
二、桃園縣政府函:府教數字第0970046618號
主旨:函轉本會詢問縣府有關國民中學所安排「彈性學習節數」即「空白課程」之相關疑義案之函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第七屆第三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會於97.02.12九十七縣教師字第010號號函:「針對各國民中學所安排『彈性學習節數』即『空白課程』之落實及該時段責任歸屬之相關疑義,請縣府釋疑。」。(如附件一)。
三、桃園縣政府函復,97.02.27府教數字第0970046618號文之說明三略以:「『空白課程』即為一般所稱之『彈性教學節數』,係包含於學習總節數內屬於正式課程,定當安排教師授課。」(如附件二)。
四、本案關係教師之權益及責任之釐清,請務必轉知 貴會之會員週知,謝謝!
五、 貴會會員若有上述相關權益及責任釐清之爭議者,請與本會聯繫,本會將提供必要之協助。
正本: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教師會(含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