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國中性別平等委員會說明
1.本案係民國99年1月11日,受害者○生及其監護人○先生(其父)以書面提出。
2.本會依法成立並依法委託兩位專家、女性代表等五人成立調查小組。
3.調查小組全程錄影錄音向兩造當事人瞭解事件真相,在調查中並出示簡訊等相關證據,並給予兩造充分說明的機會。
4.加害人坦承不諱,性騷擾案成立。
5.本會依據調查小組做出的解聘建議,亦向學校「警衛管理聘用委員會」提出解聘建議,以保障學生安全。
永安國中性別平等委員會
這種有前科的警衛,
建議永安國中要公佈姓名,提醒其他學校「避免誤用」
該警衛今年在新屋鄉很出名,
好像就是去年酒駕案被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最後被蚵間解聘的那一位。
喝酒誤事
這樣的人怎能在學校擔任警衛?
家長會支持學校的做法,
否則學生的安全誰來負責?
無聊透頂
性騷擾程度,未達有刑責程度嗎?
倘若認有,涉嫌有其刑責.
建請;移送法辦.
這種案子基於保護被害人的隱私,不能公布全案實情.
有心人才有操作議題空間.
實難窺全案實貌.
解聘只是最低門檻.
我們給永安國中一個熱烈的掌聲
這樣開心了吧.........冷場囉
這種有前科的警衛,建議永安國中要公佈姓名,提醒其他學校「避免誤用」該警衛今年在新屋鄉很出名,好像就是去年酒駕案被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最後被蚵間解聘的那一位。
那是因為這個警衛,之前覺得自己被解職很委屈,所以就到處去申訴學校校長,人人都有申訴權利,聽說總統府,政風室,勞工局,縣長信箱到處都投訴,搞到校長比這個警衛更有名,校長也一臉無奈,最後只好請出戴督學來調停處理
這種有前科的警衛,建議永安國中要公佈姓名,提醒其他學校「避免誤用」同意,但那些做威做福,威脅恐赫的不適任校長,也要提醒其他學校「避免誤用」
在影射誰ㄚ~~~
說清楚講明白
吳俊生校長動不動就威脅老師,說要找律師告老師,說待會有記者要來,不然就說有龐大律師團
遇到這種咖<真是傷腦筋>
一個人可人冒用多重身份上來發言的平台,
說的話可以不用負責的平台,
真是悲.....
警衛的事件都這麼清楚了,
還要辯....
難道要把桃園地檢署的判決書(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8年度審交易字第385號)
都貼上來大家才信嗎?
永安國中都開了性平會列了案號,可以偽造嗎?
如果警衛沒錯,他會坦承不諱嗎?
如果校長不處置他,那才有事咧!
上面這些看熱鬧,貼文又不必負責的人,
也可以由警衛一人來假冒,
大家睜大眼看,這真是有心人在惡意操弄,
其目的可能就是「報復」
讓解聘他的校長比他更出名,
但公理自在人心,
相信永安國中、蚵間國小兩所學校的行政團隊及家長會的做法是正確的,
誰都不願意一顆不定時炸彈放在學校,
更何況是涉及在學校警衛室和學生喝酒及性騷擾案的警衛如何再續聘?
在處理過和中若讓其有機會損害學生權益,或冒名以虛構內容貼文影射學校校長,
更是不智。
在這平台上亂貼文--玩火,
有一天會燒到自己,
君子應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