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這位大大,從你的言談之中,我提出我的看法,請指教:
第一:在本版之中,本人從未發言提及本人不參加研習是合法的,也沒有把它合理化,至於合不合情,則是見人見智。我說過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我對我自己的行為負責,』,今天我不參加研習,我違反了什麼法,你依規處理,本人絕無話說,我說過了,我對我自己的行為負責,,請問在下我有說過它是合理的嗎?我看差別只在於我敢而你不敢吧?你是順從的,我是衝撞體制的吧,懂嗎?
第二:我之前提到的三點
研習簽到之後人就不見了,你有沒有勇氣把他抓回來?
研習簽到之後,人就呼呼大睡的人,你有沒有勇氣把他叫醒?
研習簽到之後,就在會場開始改他的作業,你有沒有勇氣阻止他?
請問你做得到嗎?如果你做不到,很抱歉,在我看來你不過就是在這裏出一張
嘴罷了,這誰不會啊,說的頭頭是道。個人不參加研習,差別只在於我的人不在研習
現場罷了,和以上三點的研習效果我看是等值的,至少本人還不會虛偽的去拿那研
習時數,請問你們這不是鄉愿是什麼?這不是駝鳥是什麼?
學習學習,就是不會才要學習,如果今天所研習的東西就明明已經會了,卻還硬要
人參加,這就很令人百思不解了,樓上的這位大大,請問你的看法是什麼?最常聽到
的回答莫過(一)温故知新嘛 (二)這是教育處規定的,一定要參加喔 (三)這個這
個人太少,難看啊……,,我說教育界(我看全世界都一樣)就是一灘死水,永遠僵化,
官僚而不知變通,
第三:在這要好好和你談論你的論點,以下為你上篇所言
『『照你的邏輯
只要肇事逃逸的沒抓到 警察就不能取締闖紅燈的
只要闖紅燈的沒抓到 警察就不能取締沒戴安全帽的
只要搶劫殺人的沒抓到 警察就不能逮捕犯傷害罪的
只要犯傷害罪的沒抓到 警察就不能逮捕犯竊盜罪的
只要那些大咖沒有就逮
做錯事的人就可以大聲說"你有本事先把那些大咖抓起來再說"』』
以上你所言完全不是我的看法,你的邏輯也完全對不上我的邏輯
現在請問樓上這位大大:
.研習簽到後落跑, 呼呼大睡,改作業, 你有沒有勇氣阻止他?
如果你有勇氣阻止以上的情形,請問你會去檢舉或反對或阻止在上位者的不法行
為嗎?如果有那在下佩服的五體投地..敬佩,敬佩自嘆不如............... 如果不行的話,
就請閉上你們的嘴巴吧,用說的誰不會???????嘴巴用說的比較快是吧?今天你有誠
意指教,我樂意接受,當然啦,我當然知道在這發言是不會有什麼結果的,大家批評
指教罷了,順便告訴你,我阻止過二任校長不法之行為?而你要不要說來聽聽?我把
我們班現在最皮的皮蛋轟出去過三次,不知你有沒有?
最後我要表達的是:我對樓上有位大大所言:『找藉口不參加研習的人應該要檢討』,不表認
同,他還會找理由,很給你面子了,在下我是直接不去了,(注意我沒有合理化我的說
詞喔,不要又給我帽子戴),個人覺得這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而在於制度問題,還有
我說啊,如果像我這種疾惡如仇的人都要好好檢討的話,我看教育界起碼要死一半了,我有這個自信,你有嗎?
以上所言如果你們做不到的話,我看你們只不過出一張嘴而以
就請閉上你們的嘴巴吧,用說的誰不會???????嘴巴用說的比較快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