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市x街國小
偉大的首長 因為不滿學校老師希望教師職務調動辦法應交付校務會議通過 覺得老師在搗亂不尊重他的行政裁量權
今天夕會 他本人不到場 反倒是打了逐字稿找教務主任念了出來
"請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取消在5/7(五)校慶補假日的社員聯誼康樂活動 該相關活動計畫未呈校長核示通過 如果員生社強行舉辦的話 將呈報教育處上級處理此情事"
各位有看到這好驚人的官威嗎!!! 員生社利用假期時間舉辦社員的聯誼康樂活動 還需要經過校長同意 需要擬計畫給他核示??? 強行辦就法辦??
那以後大家放假做什麼事 是不是也要呈校長核示? 太扯了 該所作所為應受公評才是
合作社依法不歸校長管
校長若要介入合作社 會引起懷疑
x街國小
幾年前 你們合作社出了多大的批漏 忘了嗎?
要不要在這裡討論看看 讓所有人知道當年的實情?
最後 又是哪些人一同盡力才處理掉的 忘了嗎?!
如果 想不要你們校長負責 就把當年的鳥事說出來
看看 前任校長尊重你們 讓你們為所欲為時所造成的風暴 敢不敢?
還沒受夠教訓嗎? x街的這位老師?!
各位小夫人馬
請不要用小夫觀 點看我們
我們只是想按照合作社法規辦理合作教育付予的責任與使命
並非有心污衊我們的小夫團隊說的那般 糟糕
哇,合作社的錢可以給老師們吃香的、喝辣的,
這麼好康的事,教師會應該大大的推廣才對!
請分別界定
實習社員 和 社員 的
權利和義務
如果按照合作社法規
大概沒有幾個學校合作社是合規定的
包括社員的資格 社務運作 財務狀況......
就像9樓的大大所說的
目前合法的沒幾個!!!
不過是一個常態!!
可是不要用合作社的錢去作非法的事!!!
應該還ok!!
合作社的錢拿來辦活動!!!
說真的太不合理了!!!
就像之前很多公家機關公費出遊一樣!!!
很容易被批評!!!
建議將合作社的錢用在全校性的師生活動上!!!
如果冒犯!!!請見諒!!!!
實在是看不下去
x街合作社的理事主席可別假公濟私
到時候被校長教訓 弄到上級去處理 可好笑了
不是聽說貴校校長要調走興國國小
那這樣幹嘛還去管員生合作社的運作
反正出包是員生社他們自己去擔!!!!!
還是別有用意?
請問貴校校長調來後我們要準備哪些資料啊?
我們可不想一開始就和校長搞得不好.
至少奴隸還有飯吃.
實習社員應可參加活動
但費用應不可和社員相同
活動辦法應加入實習社員
參不參加?自由
什麼資料都不需要準備
想當國王的人馬
只需要努力去捧LP即可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