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長會長染指學校人事及各項經費,建議學校廢除家長會.反正家長會自己捐錢又自己吃吃喝喝花掉,根本就多此一舉;家長委員不用捐錢,也不用吃吃喝喝,校長就沒有包袱.
有聽說新x之前的校長 行文到教育處檢舉自己學校合作社違法+濫用公帑
最後主管機關政風處教育處卻都認定合作社營運辦活動一切合法
搞得自己灰頭土臉 噗
小夫走後新街國小就沒有不可思議的事了嗎?
學區內的學生都紛紛轉學回新街來也算不可思議的事吧
有聽說新校長到了貴校後 校園氣氛變得很好
真是羨慕阿.....像我們難事 ㄎㄎ.........
合作社隸屬於社會局管轄 , 並不是教育處
主席與校長是平行單位 , 校長好像不太懂喔 !...
校長 老師 工友 路人
都是獨立的個體 原本就不互相隸屬
作什麼事自己負責
不必牽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