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說:對於老師向媒體爆料,代理校長戴進明說,這樣跳過行政,直接訴諸媒體,是霸凌學校、傷害教育。
我想問這位代理校長的是:如果說的是事實,有何不可?
我倒這樣認為:亂扣人家罪名--蠻粗魯的!
如果說的是事實,有何不可?
話好像講得理直氣壯,但是,如果是事實,你就先告訴校方嘛!
如果這件事為學生、為老師、為學校好,但是校方不處理,你爆料,我贊成!
這是起碼的尊重!
如果沒有爆料
現在校長還是於家穀
所以走了一為不適任校長
來的就會是適任校長嗎
我不針對八德國中
台灣的國民義務教育得校漲9成都是不適任
我的前輩就是這樣安慰我
教好自己的書就好了
其實只要老師退休後就出個100頁的書
針對行政提出批判
教育就能改善
此校不是因老師爆料才受矚目
是學生霸凌學生,家長報警,媒體才深入報導進而引發連環報導
如果沒有可議處 , 事件怎會最後延燒到校長室 ?
看來新任校長想將防火牆築起, 但是不知是否有效罷了
講話也不要這麼粗魯,老師不是放話 是在表達 我看是校長你在放話吧~
根本沒有決議
戴進明督學曾經跟吳俊x校長和羅警衛一起出來瞧事情
當時羅警衛到處申告吳校長
結果教育處戴進明督學和吳校長.羅警衛就約在外頭談
擬定一份協議書
上面還有這些人的簽名
我這樣算爆料嗎?
會變成不適任嗎?
吳俊x就是吳俊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