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style="LINE-HEIGHT: 190%; FONT-SIZE: 15px" id=story>【聯合報╱記者施鴻基/台東報導】  | 部分教師未付錢吃學生營養午餐,台東縣審計室通知改進;師生要吃午餐,都必須「使用者付費」。 圖/本報資料相片 |
| 台東縣離島一所國小有教師未繳費吃營養午餐,遭審計室查出,要求教育處改正,教育處卻發現不少教師已經外調,追討困難,只能要求教師自重。審計室吳姓課長說,雖然全台都有類似情況,「但該改的還是要改,不能占學生便宜。」 台東縣教育處體健科長許天祥說,他相信教師們可能是無心疏忽,「一頓營養午餐才35元,一個月最多只有800元出頭,占這種便宜,沒意思,老師們不是負擔不起。」 承辦人營養師林明璋說,目前被查出的是離島一所國小,但其中有的教師已經調走,過去並沒有明訂老師吃營養午餐要不要付費,但如今很重視「使用者付費」,所以之前也在校長會議上,要求各校注意,不要再犯類似的錯。 林明璋表示,目前大部分學校都採用月扣制,直接從教師薪資扣費,但還無法全面強制,因為不擔任導師的教師還是可以在外用餐,但如果吃了營養午餐,就要付費。 審計室吳姓課長說,通知縣府後,目前還未接獲回應,但審計室希望制度要明確,不要再有漏洞,「這是全面性的問題,不是只有台東才有,但既然發現,就要修正。」 另外各校多年來辦營養午餐,竟然很離奇的出現「盈餘」,縣府已訂立辦法,要求若全校人數少於100人,則最多只能保留8萬元運用,至於全校人數超過100人的學校,則以人數乘1000。但最多只能保留80萬元,其餘款項都先繳庫,事後可以改善計畫,提出運用。 林明璋說,很多學校的盈餘是將近10年的累積,有的學生早已失聯,要退有困難,只能設法再用於學生,但原則上各校辦營養午餐,須以「不產生盈餘」為原則。 </DI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