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收到教育局對應總統府之回文:
總統電子信箱小組於100年9月22日轉來 台端電子郵件敬悉。經移本府教育局辦理回復如下:
台端反應桃園縣第八節違規一事未獲處理乙案,經本府教育局查處,初察情形說明如下:
一、有關桃園國中第八節強制上正課、普遍上新課乙節,經查該校部分教師第八節課除了複習舊進度,亦會額外提供學生補充教材作加深加廣之練習,另有部分教師對於第八節課不得教授新進度之規定並不清楚,本府教育局已責成該校加強宣導課後輔導相關規定。
二、另針對該校強迫學生參加、強迫收費乙節,經查該校已發放學生參加意願書及退費申請書,不參加者於繳交意願書時連同相關表件交回完成退費申請。該校並將調整收費流程,於下學期先行調查學生參加意願,再將註冊費用及第八節課輔費用分開繳納,以利家長選擇。
三、綜上,本府除已重申各校應確實遵守第八節課後輔導相關規定,亦將不定期派員至各校督導查核,感謝您對桃園縣教育事務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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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中等教育科
科員 林敬倫 敬上
電話:03-3322101 轉 7521
傳真:03-3333275
昨天收到教育局對應監察院之回文,
內容差不多,
還提到桃園、中興兩校,
「尊重教師第八節課後輔導之授課意願,
教師亦配合學校實際需求授課,
尚無學校強迫教師授課之情事。」
結論差不多是中興完全沒違法。
說,高層多次宣導不能上新課,
奇怪的是,
我竟一次也沒聽到過、看到過,
該開的會我是一定會參加的。
倒是一次升旗時聽到主任在對學生催眠此事,
說,學校已經多次向老師宣導不能上新課,
本校都以複習為主……
聽了差點笑出來。
大家也知道,
是我反過來要求學校,
要學校不要將課輔費含在註冊費,
並且大家遵照規定第八節不上新課。
但校長和教務主任回說,
本校不要當領頭羊才好
此事還要再研議,
也就是不答應,
教育局可以去調校務會議紀錄及錄音。
怎麼如此顛倒黑白?
桃園、中興兩校普遍上新課,
真的不是我和我先生的幻想,
拜託大家相信我好嗎?
我真的還沒發瘋,
否則,
精神不正常應予解聘,
故意詆毀學校、惹是生非,
還不趕快論罪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