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業務承辦人是中等教育科的林敬倫先生
今天已經跟他溝通過得到共識:
學校未取得教師的同意直接排入第八節課輔, 的確違法
學校未經學生家長同意直接強迫收費, 的確違法
一定要取得教師和學生的同意書(否則學校如何舉證, 在權力關係不對等之下)
所以各位要做的事情是: 如果您是導師, 那再好也不過了, 您應該可以很清楚的知道註冊繳費單和第八節課輔意願調查(如果沒發更好)發放的先後順序, 只要沒事先調查意願就先發註冊繳費單(即使有加註可退費), 就是違法, 照相或掃描都可以, 我想教師會責無旁貸(如果教師會都不願意, 寄給我好了)
如果您是專任教師, 請私下找比較信得過的同學, 請他把繳費單借您拍照(手機200萬畫素綽綽有餘)一下
用小畫家把學生的姓名部分剪下, 存檔寄出即可
其實, 很多學校課表早已出來, 在未取得教師同意就排入第八節課輔, 已是違法, 但是就是因為權力關係不對等, 沒有老師有這個勇氣去影印自己的課表, 即使名字塗掉, 課表上哪所學校哪一班哪一節, 馬上查到, 如果不成功, 最後變成烈士, 甚至成為學校行政和老師眼中的"不適任教師", 學校拼升學的絆腳石, 老師們可能都是升學制度下的產物, 學校的氛圍也是升學至上, 教育改革列車已經啟動, 12年國教的目的是什麼? 國民教育正常化如何達成? 守法守紀的精神不重要嗎? 身教重於言教的道理? 教育之道無他, 唯愛與榜樣而已
接下來就是大家一起收集證據吧! 只要有證據, 教育局是教育主管機關, 無法推卸責任!
我再強調一次, 我並非反對第八節課輔, 只要守法, 依照程序, 想上課的學生和老師都能夠安安心心的上課, 如果能分組教學, 不會上新進度, 該補救的補救, 該加深加廣也可以加深加廣, 希望大家來支持, 踏出教學正常化的第一步, 做對的事, 願上天保佑我們, 這一步沒有理有不向前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