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gmail.com
【會議報告】全教產參與國立高中職身心障礙特教班教師員額編制會議
PS我們很遺憾的是,教育部仍然以省錢辦教育,犧牲特教生應享有足夠的教師員額編制的照顧,踐踏弱勢學生的受教權益,實在令人生氣!
●●【會議報告】國立高中職身心障礙特教班教師員額編制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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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104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時
地 點:教育部國教署4樓第三會議室(台中霧峰)
主持人:王春成 組長
本會代表:高孟琳(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政策部主任及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政策研究部主任)、侯振輝(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特教主委)
報告人:侯振輝、高孟琳
〈詳細記錄以委員會紀錄為準〉
【緣由】因國立高中職各類特教班之教師員額編制,每班皆未補足教師三人,影響特教學生受教權,尤其是資源班老師負擔太重(新北市資源班一位老師,學生卻超過80人;桃園市一位老師,學生達60-70多人!)
【本會代表建議】
1.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五條:學校(園)設特殊教育班者,其員額編制如下:
一、教師:
(一)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
1.幼兒園及國民小學:每班置教師二人。
2.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教師三人。
建請教育部應補足國立高中職各類特教班之教師員額編制,每班置教師三人。
2.國立高中職教師員額編制,特教老師員額應該獨立計算,不應納入學校總員額編制之中來計算。
3.『103-106年度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分散式資源班教師人力充實方案四年計畫草案』應儘速執行。
4. 強力建議,資源班每滿21位特教學生,增聘一位特教老師(即21~41位學生,有一位特教老師,學生到達42位時,再增聘一位老師,以此類推)。
【會議決議】
1. 王春成組長認為,每班置教師三人,不是僅指特教老師三人,還包括一般教師,故要請教育部解釋。
2. 受限於員額編制,現階段仍以補充設備及經費為主,由各校提出申請。若需人力,則可聘雇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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