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超鐘點,是指實際上課時數超過規定的上限,且非代課性質,因原本的備課時間與批閱作業時間被挪去上課,需另覓時間處理這些公務,故顧支給超鐘點。
請假時,該課務實際擔任者可支領超鐘點,請假人因為上課,故不得支領超鐘點。
寒假、暑假、國定假日,因教師休假未實際授課,自無超鐘點之實,也就無超鐘點可領。教師請假時亦同。超鐘點非正常薪資,以實際發生為支領之依據。
版上有教師提及「學校讓老師自選超鐘點以哪一節計論」,此一舉措對教師而言已是優勢,大家可選放假日較少的時段。
我校可是連超鐘點如何論,都隻字未提呢!我校有教師請行政主管說明,主任卻說尚在研議中,要與鄰校討論後再決定。
大家都想寒假非自週一開始放,超鐘點會不會被技術性縮減!
學校堅持由行政會議決定,不需公告。真羨慕可以自選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