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藍綠網民們,在激情過後,您是否可以冷靜的想想現在臺灣的教育?老師是教育下一代的關鍵,社會大眾對老師有期待,所以責難,這種心情,猶如對總統對立委的責難一樣,都出自於大眾對臺灣的關心,相信多數老師亦能理解。但一昧以愛心為由,加重老師的工作責任,合理嗎?現在的午餐,多數的臺灣老師得兼辦午餐業務,中午再陪學生用餐,沒有繳午餐費的老師,我相信有,但絕對是少數中的少數。把午餐的責任,完全加在老師身上,是正確的嗎?有那個消費者,是自己出錢用餐,還要自己辦理餐廳業務,再兼負責用餐者的飲食安全的呢?當然,多數的老師,面對教育部的「指示」應該都會照辦,學校校長也樂得把業務再歸到老師身上,因為多數當老師的人,在求學階段都是「乖乖牌型」的學生,自然會對法制多份責任。九把刀故事中的女主角,不就是一例?說了這麼多,只有一個疑問,是否日後,一樣以愛心、責任為由,教師的責任再往上調整?
兼午餐秘書的工作我也反對
但指導學生午餐是另外一回事
午餐是生活教育,就跟教打掃工作一樣
實在不懂為何老師們這麼反對
只要能不跟學生一起吃飯
這些老師真的都願意延後一小時下班嗎
說是都說指導午餐這麼辛苦
真的補貼三百五百的就都甘願了嗎
那說穿了也沒那麼辛苦吧
請不要把陪學生用餐
和老師自己用餐混在一起談
教育部該告訴老師什麼時間是老師的用餐時間
這是基本的勞動者的要求
我想這7000元不能這樣算,那是這一學期老師自己超鐘點的情況下,才有這種待遇
嚴格說,導師只比科任多3000元的導師費和少上4節課,應該這樣對比才不會誤導視聽!
其實老師不是愛計較,而是現在的社會對老師標準有時過於離譜!!
就拿這500元來說這500元是誰提的,有哪個老師說要拿午餐指導費的
沒有一個老師主動提過,所以怪老師,真的是一點都不合理!
老師不是愛多領這500元,是怕把午餐指導也明文寫進去,等於又多了一條責任
現在多數家長對學校老師說話都是很不客氣的,大家都會怕
茱莉輪實在好厲害,在桃園對老師就不客氣,到了新北,用著500元就把老師打趴了~~
回覆這位家長
台灣不是共產國家,每次遇到這種新聞,就開始鬥臭老師、醫生、公務員....,基本上要檢討的是為甚麼台灣變成這種爛責任制,連大陸"共產"社會都比我們懂得上班時數與工作待遇的爭取。
自認為我身邊不少老師都很認真,留到很晚下班的更是不在少數,本篇的重點本來就是這制度上的不公平,如果連公務體系,政府都希望老師"責任制",那民間企業更不用說了。
所有國家的公務體系皆是以好福利來留人才,若沒好福利,怎有人才願意踏入這領域,你以為老師都是聖人來著,老師也是人好嗎?可以檢視老師的付出,也可以推動不適任老師的退場機制,但是福利本就應該要公平。難怪新加坡會笑台灣沒有辦法吸引人才。
基本上老師被政府吃豆腐已經吃了好幾年了,午餐費、導護...等等,你有見過老師親自去爭取過嗎?我們學校老師本身早就繳午餐費,媒體又有哪個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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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社會地位崇高的老師們, 不要一直檢討是否該補領午餐費, 想想一般上班族工作時數比老師長而待遇卻遠遠比不上老師, 只能怪老百姓笨不會讀書嗎? 什麼叫"責任"...問問周遭的老師同事们真有認真教學的比率高嗎?還是只是應付教學, 反正不會的小孩自有安親班指導, 又有多少老師叫學生代勞批改作業, 那家長是否該跟學校申請"潤筆費"...計較不完的, 所以請老師們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只問薪水福利有多少而不檢討自己付出有多少? 將來還要我們養你們終老, 公平嗎?
【2012/11/09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感謝【鄭麗君】立委協助爭取調增高中職導師費 文.整理/ 高孟琳(本會政策研究部主任)
本會顧問鄭麗君立委,現擔任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平時即對教育議題十分關注,尤其重視與關心本縣教育相關問題。 鄭麗君委員於9/24立院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中,領銜提出高中職導師費比照國中小案(附件一),本會感謝鄭麗君委員對教育議題與教師權益的關心。本會今後將持續關注此一議題的後續發展,並匯聚各方力量與組織,共同促進教師權益。
PS1:此案後經立法院「函請行政院研處」,惟行政院10/25回函之結論仍是「本院人事行政總處將據以研議」(附件二)。而之前人事行政總處於9月給教育部的不同意增加經費函中之理由,竟有:「值此油電雙漲之際,調整高中職教師薪資待遇,轉嫁全體納稅義務人負擔,恐遭致外界非議」、「導師費調整為3000元將會影響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意願,是以,本案若予以同意,是否影響學校行政事務之推行?又倘渠等人員要求比照提高主管職務加給發放標準,勢將加重政府財政負擔」(附件三),此等荒謬之理由,虧政府機關說的出口,令人不禁想要大罵,笨蛋!政府自己捅的油電雙漲馬蜂窩,卻要讓教師承受苦果,無能提升經濟發展,只好找軍公教開刀。
PS2:中、小學教師薪資結構並無差異,然導師費的發放卻長期以行政命令為支付依據,欠缺法制化。今政府以財政困難、社會觀感等理由刻意製造差別待遇,其心可議,本會在此呼籲,老師們,別中了政府分化的詭計,自亂陣腳、互相攻擊,相反的,我們更應團結起來,捍衛教師的尊嚴與爭取合理的待遇。 =========================================================================== 附件一: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9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下午3時16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佳龍 陳碧涵 蔣乃辛 鄭麗君 陳學聖 何欣純 許智傑 邱志偉 陳淑慧 呂玉玲 林淑芬 楊應雄 黃志雄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江啟臣 陳歐珀 李桐豪 林岱樺 楊瓊瓔 李昆澤 林滄敏 孫大千 盧秀燕 林德福 陳亭妃 江惠貞 劉櫂豪 廖正井 蕭美琴 黃昭順 吳秉叡 謝國樑 楊麗環 賴士葆 鄭天財 黃偉哲 陳明文 林明溱 廖國棟 田秋堇 林正二 邱文彥 蔡其昌 徐耀昌 吳育昇 管碧玲 徐欣瑩 盧嘉辰 簡東明 薛 凌 蘇清泉 許添財 林世嘉 王惠美 費鴻泰 王進士 潘孟安 黃文玲 呂學樟 羅明才 吳育仁 鄭汝芬 委員列席49人 列席人員:教育部部長 蔣偉寧率同有關人員主 席:鄭召集委員麗君專門委員:劉其昌主任秘書:阮 森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陳杏枝 臨 時 提 案十九、針對高中職教師爭取比照國中小、幼兒園導師發放導師費一案,教育部業已於101年8月13日呈文行政院爭取經費,但遭行政院人事總處駁回。教育部應基於誠信立場、兌現承諾,並以行動捍衛教育部政策,持續向行政院要求編列經費。(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許智傑)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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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人事總處回函.pdf
附件三20121105_高中職教師導師費_行政院處理回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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