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授課不得超過20節 - Powered By BBSxp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產業工會工會論壇 → 專任授課不得超過20節

發表一個新主題 回複文章您是本文章第 4975 個閱讀者  瀏覽上一篇主題 刷新本主題 瀏覽下一篇主題
 主題︰專任授課不得超過20節 適合印表機打印的版本  透過電子郵件發送此頁面  添加加到IE收藏夾  報告本文章 
test



蝑剹����蝝�:隢硋����蜓
蝬� 撽� ��:0
蝷曉���穃馳:0
蝮賜䔄鞎潭彍:0
閮餃�𦠜����:2006/1/6
擃� ��� ��:100
�銁蝺𡁶���:�𣪧蝺�
�䰻���test���衤犖鞈��� �䔄����閮𦠜�舐策test ���test��惩�亙末��� ��𦦵揣test�䔄銵券�𡒊�����劐蜓憿� �䔄���𤓖�萇策test 銴�ˊ�坔�见�硋�� 撘閧鍂��噼���坔�见�硋�� ��噼���坔�见�硋��No.17 

【2012/04/09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肯定教育局為國小之「小校行政」及「各校協助行政教師」的努力---桃園縣國小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終於出爐了!

<DIV align=left>

 

</DIV><DIV align=left>

為了因應101年教師課稅實施固定授課節數,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所有的配套方式幾乎都走在各縣市之後,各校要做為固定授課節數依據的「授課實施要點」卻遲遲未出來,桃園縣的行政效率無法比照其他縣市【跑】在各校之前,通常都是被基層罵臭頭後才姍姍來遲的出現!

 

這次的國小授課節數實施要點不意外的的拖延至101年度開始後三個半月,更在下學期開學後近一個月,終於發佈!

 

本會在去年受邀共同與會向財主單位爭取學校兼任行政教師授課節數下降及爭取各校「協助行政工作教師」(學校發展特色)減課【請見:【1230授課節數會議報告】財主單位講到錢就打結】,並表達如果縣府不願支付經費或調整編制,至少小校該 優先給予支持挹注,另外各級距學校”協助行政工作教師”(學校發展特色)減課部分應該給予支持,金額不多,在此次課稅配套若縣府一毛不拔,不只在六都敬陪末座,落後全國各縣市都大有可能 !最後有共識部份:

(一)【國小部分】:〈1〉國小12(含)班以下之學校,主任由7節下降為6節,組長由15節下降為14節。(2)協助行政教師部分,12班以下及24班以下補助6節、25~36班補助8節、37~60班補助10節、61班以上補助12節。

 (二)【國中部分】: (1)國中17(含)班以下之學校,主任由8節下降為6節,組長由12節下降為10節。(2)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由20節下降為19節。


等了三個半月,「桃園縣國小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終於出爐,值得肯定的是,【教育局長林逸青】終於為 自己去年最後一天所承諾的「由教育局專案簽請縣長決定」,並為會議所做成的決議與共識努力 ,讓國小之「小校行政」及「各校協助行政教師」(學校發展特色)的減課有著落!

 

PS1:本會一向講求「誠信」,對於願意守信且實踐的人都會不吝肯定,即使是本會經常批評的縣府官員也是一樣!該給肯定的時候一定針對值得肯定的地方不吝給予肯定!

PS2:教育局林局長對【國小教師】的守信,於「桃園縣國小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看見了,但是「國中教師」的到現在仍未出爐,恐怕要再觀察一下!

 

以下檢附「桃園縣國小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

</DIV>

 

●●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點●●

=================================================
91年7月8日府教輔字第0910146282號函公布
95年6月5日府教學字第0950160412號函修訂
97年7月14日府教數字第0970227341號函修訂
101年3月15日府教小字第1010047188號函修正


一、本要點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準第九點訂定之。
二、本要點適用於本縣國民小學之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以下簡稱教師)。
三、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參照表:(不含導師時間、每節四十分鐘)

<DIV align=right>

班級數

12班以下

13-18

19-24

25-30

31-36

37-48

49-60

61班以上

教師兼任主任

6

6

5

4

3

2

2

2

教師兼任組長

14

14

13

12

12

11

10

9

教師兼任導師

16

16

16

16

16

16

16

16

專任教師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協助行政教師

每校每週6

每校每週6

每校每週6

每校每週8

每校每週8

每校每週10

每校每週10

每校每週12

</DIV>

 

四、組長以專任教師兼任為原則,惟得視學校規模及行政需求,由導師兼任之。組長由導師兼任者,其授課節數依兼任組長授課節數減授二節。
五、各處室行政業務,由主任組長確實負責外,得視學校規模及行政需求商請教師協助。
六、各校依本要點之規定編排教師授課節數後,應透過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分配得減課之教師,得減授授課節數,必要時不受最低授課節數之限制。
七、特殊班教師及輔導教師之授課依其相關規定處理之。
八、各校如有特殊情形,於不影響學生受教權原則下,得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府核備後實施。
九、本府另依總量管制精神,配合教育部二六八八專案人力調補,務使各授課教師教學負擔均衡為原則。
十、因應教師課稅配套調整授課節數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專款補助;如教育部減少或停止補助,將另行調整相關授課節數。
十一、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規定處理之。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䔄銵冽���橒萼2012/6/12 上午 12:11:07�� IP儭�撌脰�㗛�
本主題共有 2 頁 [ 1 2 ] 收藏文章 | 取消收藏 | 返回頁首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Copyright 1998-2005 Yuzi.Net
Powered by BBSxp 5.16/Licence © 1998-2005
Script Execution Time:1328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