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電子信函
收件人:龜山鄉文華國小校長吳俊生
一.茲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九日下午20時:30分及同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10時:59分,因一時失慮,曾於桃園縣教師會網站以言詞公然侮辱吳校長名譽二次,於此公開正式向 吳校長致上最大歉意並說聲【對不起】。
二.道歉人保證日後不會再有類似的公然侮辱、中傷吳校長名譽之事件發生。
三.呼籲瀏覽到原二封電子郵件者,正本清源勿信其為真。
道歉人《發件人》蚵間國小教師古重頡
中華民國 一0一 年 二 月 二十四 日
被逮到了吧!
『飯可以多吃,話不能亂講!』
有真憑實據,就真金不怕火了!
哈哈哈,我終於等到你了..........
你所提的是先前桃園縣教師會論壇中的
「如果是事實 ;這個校長還適任校長嗎?」一文嗎,
所以是毀謗他人喔,......
你要分幾次道歉呀,文章內容指證歷歷,真的只有兩次嗎?
吳校長,請別輕饒他,這人不夠坦承,....
請問一再洗版的版主就是你嗎
如果是
那還要向所有上教師會網站的人道歉
版面充滿鬥爭、污衊、仇恨
有損身心健康
為時三年,瘋狂四處的張貼洗版面,
次數難以計算,事件更是五花八門,
這裡頭歸屬於你的就這兩次嗎?
你未來需要面對司法的路應該還很久喔,
找民代關說?寫道歉信?當面道歉?
還有呢...............
當時的氣勢跑那兒去了?加油喔....
別忘了,我等著看你的下場,....
該告的就告
不要姑息
毀人名譽
如此輕率
就意圖逃避法律責任
當年搖旗吶喊的
圍事助威的
是不是也該道歉
煽風點火的人應該挖個洞躲起來
太丟臉了!